齐秦索要歌曲著作权案败诉 指唱片公司伪造签名
2012-05-18 23:48:50   来源:中国综艺网   

齐秦(资料图片)
齐秦(资料图片)

  北京时间5月18日消息,据台湾媒体报道,齐秦向环球唱片索要包括《狼》、《大约在冬季》在内的27首原创曲目著作权一案败诉,全案可上诉。法院认为,齐秦当时签的《著作权转让证明书》均已写明将音乐著作权转让给唱片公司,而非齐秦所指的录音著作权,因而判决其败诉。对此齐秦指出,唱片公司提供的《著作权转让证明书》里他的签名与盖章系伪造。

  齐秦指出,他在1985至1986年间创作了《大约在冬季》、《狼》、《玻璃心》等27首歌曲,录制成专辑后,他仅授权录音著作权给老东家综一公司,乐谱、歌词等音乐著作权仍属于自己。据悉,综一公司多年前被宝丽金唱片收购,宝丽金又与环球唱片合并,成为现在的环球唱片。

  对此环球唱片反驳,认为当时综一公司聘请齐秦发行唱片,歌曲著作权由综一所有,后经并购改名为环球,歌曲权利当然应归环球所有。而近20年齐秦从未主张过词曲的著作权,这至少说明齐秦早已明晓唱片公司拥有歌曲的著作权。不过,齐秦指出,唱片公司提供的《著作权转让证明书》里他的签名与盖章就有8种样式,和他的笔迹明显不同,显然是当时综一公司伪造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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